海南省清理非法占用耕地
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目前,该厅已下发2008年耕地占补平衡通知,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对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项目监管,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做到先补后占。
通知要求规范耕地复垦项目,保障补充耕地项目水土综合条件。项目选址要先易后难。以现有农用地整理为重点,对潜力好的土地进行适度开发复垦,重点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对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要求按时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市县国土部门组织统一开垦耕地。先补后占,严格使用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对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易地补充耕地的,未按批准文件要求及时缴纳复垦费的,暂停申请该市、县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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