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五项措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日前,河南省沁阳市政府发布关于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的通知,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效果。
一是镇、办依法收回空闲置、闲置、低效用地的,优先满足本镇、办项目用地。
二是鼓励乡镇和办事处回收空闲置土地。乡镇、办事处对空闲置土地复垦和市财政给予经济补助,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第三,各乡镇、办事处、村(街道)零星空闲置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标准化厂房出租的,租金收益全部归乡镇、办事处、村(街道)所有。
第四,鼓励闲置土地、闲置厂房等。要转让给急需用地的单位。原用地单位自愿退出闲置未满两年的存量土地或让位于闲置厂房,交由政府统一安排的,可保留适当数量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权,今后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第五,鼓励低效用地单位提高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加层扩建厂房的前提下,不再收取勘测土地使用费和各种费用。对有闲置土地、闲置厂房或原有土地未得到充分利用的单位,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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