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知识:经济诉讼法律制度
经济诉讼法律制度
考试的内容和目的:
这一章的内容很多,教材分为七节。本文介绍了经济诉讼的概述、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监督程序、公示程序和执行程序。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经济诉讼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和内容的认识、熟悉和掌握程度,提高考生运用经济诉讼法律制度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在2004年的试卷中,本章考查了四道单项选择题和两道多项选择题。2005年考了一个单项选择和两个多项选择。这一章是考试的重点,在历年考题中得分较多。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准确记忆和灵活运用。难点在于对人民法院经济案件管辖、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整体把握,对重点法律的准确记忆。
你需要知道的:
1。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2。上诉的含义和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的处理方法。对托付单提出异议的条件和程序。宣传督促。
你需要熟悉的:
1。经济诉讼的概念。起诉和受理的条件和程序。法院审理的程序。二审程序。启动审批监督程序的条件和方式。监督程序的概念。
你需要知道的:
1。经济司法机关及其审理经济纠纷的范围
2。审判庭的组成3。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和特点。二审程序的概念。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
重点难点和典型实例分析:
(一)经济诉讼概述1。熟悉经济诉讼的概念
经济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的参与下,通过审判、判决和执行来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2 .
。了解经济审判机关及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设立了审判庭,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还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也受理一定范围内的经济纠纷案件。
[br/]3。掌握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属地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1)属地管辖是指根据各法院的管辖范围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诉讼管辖。经济纠纷的地域管辖一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在特别地域管辖下还有九种诉讼。
(2)层级管理:是指下级法院和上级法院按照一定标准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经济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经济案件有三类;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是本辖区内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案件;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分为两类。
(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类案件由特定法院专属管辖。(三种情况,重点回忆)
【例1】甲船与乙船在港口发生碰撞,造成数万元损失,故()的法院有管辖权。(2004真题)
A .被撞船舶最先到达的地点b .受损船舶被扣押的地点
C .受损船舶登记的地点d .被告住所地
E .碰撞发生的地点
[答案] ADE
(2004真题)
A .企业破产案件b .保险合同纠纷
C .不动产纠纷d .票据纠纷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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