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术语:美国法院英文介绍
最高法院——最高司法机关法院——司法机关
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他们被任命为终身法官,或者直到自愿退休。他们由总统任命,必须得到美国参议院的批准。
一个案件通向最高法院的途径
虽然最高法院可以选择直接审理案件,但它通常选择下级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下级法院判决的案件的参与者可以向他们州的最高法院或最高法院上诉。如果所有的州法院都用尽了,诉讼当事人可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这个国家的最高法院。有些案件可能从联邦法院开始,也可能在这里结束。
九名法官从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案件中选择受理哪些案件。他们可以拒绝考虑案件,接受口头辩论,或者不经听证即决案件。这些途径中的每一个都对法律有影响。不审理案件的决定允许下级法院的裁决作为先例,或指导其他州的法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下级法院做出不同判决的情况下,最高法院通常会决定对一个案件进行听证。下级法院意见的这种“分裂”在高度敏感的问题中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作为一个困难问题的最终仲裁者。
最终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最高法院听取口头辩论的案件由接受一种理论或案件要素意见的多数法官决定。基本上得票最多的一方获胜;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案件有7: 2或5: 4这样的数字,让我们知道有多少法官投票赞成或反对某一特定案件。当没有明确的多数意见时,由此产生的决定被称为多数意见。这种解释比其他任何意见得到的票数都多。
一名法官通常代表多数人写意见,而其他法官可能集体或单独写反对意见。签署多数意见或少数意见的法官也可以加入他们自己的意见,单独地或集体地补充群体意见。
9名法官
今天的最高法院由理查德·尼克松、杰拉尔德·福特、罗纳德·里根、乔治·布什和比尔·克林顿总统任命的法官组成。最年轻的大法官54岁;年龄最大,82岁。目前的最高法院在“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的分歧很大。
翻译
最高法院由九名法官组成,他们都是终身任职,除非他们自愿退休。他们由美国总统任命,由美国参议院批准。
法院审理此案。
法院可以直接选择审理案件,但往往选择审理下级法院已经审理过的案件。在初级法院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州法院或法院上诉。如果该州的司法渠道用尽,诉讼当事人可以将案件上诉到美国的法院。有些案件的一审可能在联邦法院,也可能在联邦法院终审。
九名法官将有选择地审理上诉到法院的案件。他们可以拒绝审理案件,可以受理案件并进行口头辩论,可以不经审理就对案件作出粗略的决定。所有这些都会对法律产生影响:未经法院审理的案件的判决可以为下级法院的判决开创先例,或者指导其他州的法律执行。法院经常裁定,只有当两个或更多的下级法院对同一案件作出不同的判决时,才应该对该案件进行听证。许多初级法院在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上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这些困难的问题作出最终裁决。
最终判决-多数原则
法院受理的案件由大多数法官决定,他们在口头辩论后接受案件的理论或要素。基本上,获得多数票的一方赢得诉讼;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案件的判决结果会写明7: 2或者5: 4,因为这样才能知道有多少法官同意或者不同意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当没有绝对多数时,裁决被称为多数意见。只是一个比其他意见赢得更多选票的解释。
一般是一个法官代替大部分法官写意见,其他人联名或单独写不同意见。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的法官可以在判决书中加入自己的意见。
九名法官
现任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由理查德·尼克松、杰拉尔德·福特、罗纳德·里根、乔治·布什和比尔·克林顿总统任命的。最年轻的法官53岁,最年长的法官81岁。目前法院的法官明显分为保守派和自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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