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如果其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其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将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其计税基础,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纳税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取得时的计税基础相同。在后续计量过程中,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与其计税基础不同。
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根据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不变,则会产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假设某企业持有一项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保持1000万元不变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500万元的差额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影响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税依据是账面价值。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不同期间的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导致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如上述企业因某一事件在当期确认了一笔100万元的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设根据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在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形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考试对你成功有很大帮助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分析比较。二者有差异的,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入)。因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与购买日的计税基础进行比较,并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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