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增值税纳税范围的划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工业加工、修理修配业征收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混合销售的分类
以货物为基础的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以服务为基础的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
2。兼业的分类
(1)能单独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2)未单独核算或者核算不准确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三)纳税人兼营的应税服务是否征收增值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征收机关(即各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增值税纳税范围的划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工业加工、修理修配业征收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混合销售的分类
以货物为基础的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以服务为基础的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
2。兼业的分类
(1)能单独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2)未单独核算或者核算不准确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三)纳税人兼营的应税服务是否征收增值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征收机关(即各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