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依法纳税
纳税是指进口商或出口商或其代理人根据海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海关接受申报并查验货物后,根据海关税则向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签发完税证明。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签发完税证明的次日起7日内(节假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海关从第八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税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应当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变卖货物抵缴税款。必要时,可通知银行从担保人或纳税人的保证金中扣除。
纳税义务人与海关发生税务争议时,纳税义务人应当先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签发完税证明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复议。如果支付有误或多缴,可按规定办理退税。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或者漏征税款的,也可以按照规定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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