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土地的税制
“地税系统”的简称。国家制定的土地税收法规和土地税收征收办法。它是国家向纳税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标准。主要由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减免税、纳税期限、征收形式、违法处理等构成。
中国古代实行按耕地面积纳税的制度。简称“税亩”。《春秋》记载的“第一税亩”发生在鲁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税的阿木就是税的阿木,俗话说《公羊传》:“谁是税亩?土地被征税。”《左传》和《胡亮传》也提到“初税亩”。西周晚期,农民勤于私田,懒于公工,迫使一些君主和封建主“去公田”,放弃“登记不税”的法律,转而向农民收取私田产品。首先,鲁采取了按亩征税的办法,改变了农民把公田作为财源帮助耕种的旧制度,承认了土地私有制的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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