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1.将货物交付给他人托运;
①收到委托单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如果在收到委托单之前计算货款,则提前实现销售。
③如果货物交付后180天仍未收到委托单,则当天产生纳税义务。
④提前开发票,就提前发货。
2。代销商品;
3。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计算)
4。将自产或委托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销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商品;(选择题或计算题)
7。将自产、委托或采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
8。将自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无偿送给他人。重视捐赠的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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