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营业税概述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营业税概述,第1张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营业税概述,第2张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精通)
营业税有以下特点:
(1)一般以营业额总额为计税依据
但所列行业可以扣除费用。
(二)按行业设计的税目税率
与消费税不同,按产品档次设定消费税税率。营业税是行业设定的税率。
(3)计算简单,易于征管
由于采用比例税率,计税依据比增值税简单得多。
三。营业税的立法原则(理解)
(一)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四、营业税的基本征税范围(要点)[/
(一)“境内”的含义[br/]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这里强调的是劳务“发生在境内”,而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范围。
境内单位向境外企业派遣员工提供劳务,在我国不属于应税劳务。境内企业派遣员工出国从事劳务活动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携带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凡从境外向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的,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3。组织中国游客出境旅游。
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中国使用。
5。出售的房产在中国。
6。国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业务。
指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以外的保险服务。
7。境外保险机构基于国内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选择题)
营业税应税行为是指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所谓“有偿”,是指从受让方(买方)处获得金钱、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单位和个人转让房地产的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单位将房地产无偿赠与他人,视为房地产买卖。
单位聘用的职工和个体经营者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三)增值税纳税范围的划分(选择题)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工业加工、修理修配业征收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混合销售的分类
以货物为基础的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以服务为基础的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
2。兼业经营活动的划分
五、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一)营业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二)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选择题)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有应税活动而在中国境内未设立营业机构的,
六、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包括所有收取的价外费用。
2。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营业税的,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的,对该退款已征收营业税的,已缴纳的税款可以退还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扣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在一张发票上注明价款和折扣金额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作为营业额;折扣金额单独开票的,无论财务如何处理,都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计算)
4。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补偿收入,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因财务核算方法改变,将已缴纳的营业税分期预缴改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扣除。
6。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营业额:(知道)
构成计税价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7。从2008年到2008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税控收款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也可按以下公式计算抵扣税额:
抵扣税额=价款÷ (1+17%)。七。营业税申报缴纳的基本规定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时,预先收取价款(包括预付款、预付货款、预付费用、预付定金等。)从对方取得,且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预收价款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二)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基本规定(理解)
营业税纳税地点的确定,总的原则是以发生地为纳税地点,即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地点为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纳税期限的基本规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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