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
一、经营概况
企业除原设计规定的产品外,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收入,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以企业外的散装煤矸石、矿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筑材料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新办的以处理和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其他企业废弃资源为目的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一年。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001号)
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NDRC[2006]1864号)[/b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税发[2005]129号)[/中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及份数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一式2份
四。纳税人应该提供信息。需要提交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需提交的资料
(1)相关部门对综合资源产品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免税收入明细表[
六、税务机关时限
提供资料齐全、内容准确、手续完备,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入下一环节;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县、区两级税务机关负责减免税审批,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负责审批的市税务机关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验收环节
1。检查数据
检查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2。审核
(1)接收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是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纳税人签字,核实后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2)纸质资料不全、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者重新填写;
(3)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CTAISV1.1),提交给纳税人。
3。转到下一个链接
将纳税人提交的所有资料转到下一个链接。
(二)后续环节
接收前一环节传来的数据,并进行审核。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案头审核
通过系统查阅下列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资料
(二)税务登记资料
(三)纳税申报资料
(四)财务报表资料[/] Br/]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需要对申请资料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的,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记录核查情况,并进行调查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机关签署的意见,向纳税人发送《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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