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1.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买卖房屋。
下列特殊情况视为买卖房屋:①以房产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②以房产作为投资或股权转让。③购买房屋、拆除材料或重建新房应征收契税。
(4)房子礼物。
通过中奖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是接受捐赠财产,应征收契税。
(5)房屋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支付差额的一方按照超出部分缴纳契税。
2。纳税人
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房屋所有权,承担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3。税率
契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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