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重整程序

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重整程序,第1张

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重整程序,第2张

1.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投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在重组期间,暂停对债务人特定财产行使担保权。
2。重组计划草案可由管理人或债务人执行。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上述期限届满后,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长3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时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3。重整申请的提出
债务人:一种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资不抵债情形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一种是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以避免破产。
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务人的出资人: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提出重整债务人的申请,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时,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二是出资人的出资额必须达到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4。重组期间的效力
(1)在重组期间,债务人特定财产的担保权中止。
(2)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投资者不得请求分配投资收益。
(3)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股份。
5重整计划的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半数以上债权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总债权额的2/3以上的,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6。批准重组计算
当所有表决组都批准了重组计划草案时,重组计划即获得批准。
如果某些表决小组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与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小组进行谈判。投票组协商后可以再次投票。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投票团体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后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符合条件的债权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且未取得强制批准,或者经批准的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四种情况:
(1)债权人会议经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获得批准。
(2)债权人会议未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未获通过。
(3)债权人会议未通过,但法院批准,重整计划通过。
(4)债权人会议没通过,法院没批准,重整计算没通过。
7。重整计划的效力
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实施期间不得行使权利;重整计划实施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对债务人的担保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债权不受重组计划的影响。
根据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在重整计划完成后,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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