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行政诉讼程序

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行政诉讼程序,第1张

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行政诉讼程序,第2张

(一)起诉与受理
起诉
(一)起诉的一般条件
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确定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主张。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二)起诉的时间和条件
①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
一般期限:依法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议后,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时限:特殊时限取决于单独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起诉期限的起算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权利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③处理追诉期限的延迟行政诉讼中延长追诉期限应满足三个条件:追诉期限延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因法定事由耽误起诉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延长期限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起诉的程序条件
①复议前。
②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形。
③当事人对诉讼和复议的处理。
④复议期间当事人诉讼的处理。
⑤复议期间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的处理。
2。受理的概念
(1)
是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决定立案审查的诉讼行为。
(2)下列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①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范围。
②检察官没有资格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
③公诉人错误列举被告人,拒绝更改。
④法律规定法定的或者指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必须是诉讼行为,而法定的或者指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不是。
⑤诉讼是由诉讼代理人提起的,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条件。
⑥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起诉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申请复议,而不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
⑧检察官重复起诉。
⑨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次起诉的。
⑩诉讼标的受生效判决的效力约束。
检方没有其他法定要求。
(3)被诉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也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上诉。(二)一审程序1。概念
一审程序是从人民法院受理裁定到作出一审判决的诉讼程序。它是其他诉讼程序的基础和必经阶段,由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布判决等环节组成。
2。开庭前的准备
(1)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并提供答辩状。
(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3)查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4)确定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庭审
根据规定,所有庭审均在一审程序中进行,不进行书面审理。
(一)宣布开庭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合议庭评议。
4。宣告判决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维持、撤销、履行、变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确认等判决。具体如下:
(一)维持判决
维持判决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三者缺一不可。
(二)撤销判决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滥用职权。
(3)执行判决
(4)变更判决。
法院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增加对原告的处罚,包括增加处罚幅度或者内容;法院不得直接对未被行政机关处罚的相对人实施处罚。
(5)驳回原告的判决请求。
(6)确认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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