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考试:土地法规知识问答(三)
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需要向群众公示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土资源厅(1999)35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应当向群众公布以下内容。
1。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2。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
4。各被征地村(组)补偿安置费用
5。农业人员安置措施
问: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接受吗?
答:不能,根据新《土地管理法》和国办发(1999)39号文件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对符合规划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必须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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