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土地权属争议应向谁提出申请
根据2003年1月3日颁布的国土资源部第17号令第五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根据2003年1月3日颁布的国土资源部第17号令第五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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