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事物的相关性及阴阳属性的规定性
用阴阳来概括事物或现象的对立统一,事物或现象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即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必须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和对立双方阴阳属性的规定性。
相互关系
所谓相关,就是这些事物或现象一定是相互关联的,而不是不相关的。或者事物或现象在同一统一体中属于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这样才能分属于阴阳。如水和火,是两种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的不同事物或现象。水凉则下,火热则上,所以水为阴,火为阳;再比如人体的气血,气血是构成人体和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但形态和功能不同。【解释】水和火之所以能分属阴阳,是因为它们既对立又统一。但是,火和血不可能属于阴阳,因为它们不是一对相互联系的东西,也不是一个统一体的对立两面。因此,不能用阴和来区分它们的相对属性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没有实际意义。因此,阴阳理论中的阴阳只是一个抽象的属性概念,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故《灵枢·阴阳为日月》云:“阴阳名而无形。?
阴阳属性处方
阴阳属性的规定性是指阴阳对事物和现象的分析,既能概括它们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又能代表这两个方面的某些属性。实际上,自然界中相互联系的事物或现象的这两个对立的方面,具有两种相反的属性,所以可以用阴或阳来概括。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事物或现象的对立两面的阴阳属性,是由该事物或现象的性质、位置、走向等因素决定的。不能任意附加,也不允许任意颠倒或替换。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原则规定的。一般来说,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的两个方面的阴阳属性,都是由这两个方面来比较的。《苏文阴阳应象大论》说:“天地万物,上有上下;阴阳,气血的男女;左右,阴阳之道也;水火,阴阳之兆;阴阳,万物始能。”因此,根据阴阳学说,“阳”代表积极、进取、坚强等特征和具有这些特征的事物或现象,“阴”代表消极、被动、软弱等特征和具有这些特征的事物或现象。这是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规定性。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