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禁忌症,第1张

据中华医学会2018年高压氧医学分会介绍,高压氧的禁忌症包括绝对不安全因素和相对不安全因素。绝对不安全因素包括未治疗的气胸、同时服用双硫仑类药物、同时服用博莱霉素、阿霉素、顺铂等抗肿瘤药物、早产和/或极低出生体重新生儿。

相对不安全因素包括胸外科围手术期、中耳手术围手术期、呼吸道感染病毒感染、癫痫失控、高热、幽闭恐怖症、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先天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高血压失控等。其中,除高压氧治疗外,妊娠3个月内不建议重复高压氧治疗。

相对的不安全因素并不是高压氧治疗绝对不可能,而是需要高压氧医生综合评估患者的病情,权衡利弊,有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高压氧治疗。

高压氧广泛应用于神经内科、耳鼻喉科、骨科、肿瘤科、急诊科等科室。主要用于治疗各种颅脑损伤、缺血出血性脑血管意外、耳聋耳鸣、脊髓损伤、骨缺血缺氧坏死、伤口不愈合、厌氧菌感染、肿瘤放化疗的辅助治疗等。是治疗一氧化碳中毒和减压病的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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