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日本劳务签证
因为日本是非移民国家,没有移民法,但也不是绝对排斥外国人永久留在日本。一些有专业特长的外国人,经过批准也可以获得日本永久居留权。
外国人在日本定居的规定是以法务省颁布的《出入境管理法》为依据的。根据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法,进入日本的外国人被赋予不同的居留资格。外国人必须停留一定时间,根据居留资格从事一定工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适合在日本长期居留的资格有:技术签证、劳务签证、眷属签证、特殊签证。技术签证。包括两种签证,代号为4-1-7和4-1-12。根据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中的专家、教授、讲师、医生、翻译、技术人员等,如果受雇于日本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学校,就可以获得这种签证。入境后一般允许停留一年,然后持就业证明申请延期。这些移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同时入境和居留。劳务签证。签证的代号是4-1-13,是各类技术工人的入境签证。这种入境签证有效期为两年。一年期满后,可以申请两次延期,即停留三年。三年居留期满后,必须离境。然后重新申请入境,再待三年。只要有用人单位聘用,每三年可以再入境一次,入境次数不限。从属签证。代码4-1-15是指居住在日本的华侨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这种入境签证。签证有效期半年或一年。签证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居留。几年后可以拿到有效期三年的居留签证,直到长期居留。特别签证。代号为4—1—16—1、4—1—16—2、4—1—16—3。这种入境签证主要发给有日本血统或与日本有血缘或合法血缘关系的人。例如,生活在中国的日本孤儿和日裔中国妇女,以及他们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养父母,也包括与日本人结婚的中国公民。持此签证入境一般有效期为三年,是最长的一次。截止日期前,可以申请延期,直到获得永久居留权。根据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法,在日本居留十年以上,就可以获得永久居留许可。但是,也有几个人免除了10年的居留期。如日本血统的人、日本公民的外国配偶、对日本有重大贡献的人等。根据日本法律,不同种类的签证应该以不同的方式申请。技术和服务签证应由招聘或雇佣部门发送到当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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