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十一五”建设农村公路1.8万多公里
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在“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解决180个乡镇和2078个建制村通公路的问题,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8349公里,力争到2010年西藏所有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初步实现农村公路联网。
意见指出,西藏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农牧民的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农村公路建设重点项目由各地(市)交通部门组织管理,一般项目由县级政府组织管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西藏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和规划,统筹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西藏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参与重点项目验收。
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方面,西藏将建立和完善国家投入、各级政府扶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机制;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规划;鼓励各地(市)利用内地对口援建资金、单位捐赠、企业和个人捐赠建设农村公路。同时,西藏将积极吸引农牧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优先使用当地农牧民劳动力,租赁农牧民机具,农牧民自购材料。
此外,西藏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将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政府监管、法人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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