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10月23

重庆市涪陵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10月23,第1张

重庆市涪陵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10月23,第2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政办发〔2006〕44号)精神,现将涪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涪陵区14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人。招聘岗位、岗位、名额、专业、学历等详见2008年下半年涪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涪陵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三)品行良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35周岁(1973年10月1日至199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清单)。
五、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岗位竞争情况另行聘用。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3-24日,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6: 00。
(三)报名地点:涪陵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21号(高笋塘太极电影院三楼);联系人:王春丽、傅;联系电话:7221827,72232700。
(四)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有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加盖公章)。以上文件均为原件,各提交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必须出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比如,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笔试中进行审查、认定和加分。
(五)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提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50元。
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人数相应减少到规定比例。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10月30日-31日,地点:涪陵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64号(电话:7227363)。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事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分别以重庆市人事局公布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及其辅导资料为依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4。加分项目和条件
(一)志愿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附加资格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考生须于10月31日前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涪陵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br/】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发送姓名、性别、服务区县、报考人员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8)附加条件,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通知涪陵区人事局。
(2)根据《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市委〔2008〕25号),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公共科目成绩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公共科目成绩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者公共科目成绩加2分。(二)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职位数1: 2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生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量。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参加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言谈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八。体检与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任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任厅发〔2007〕25号),根据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对考生进行统一考试,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考试、复试不合格或确认后自动放弃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为准)。
九。公示
考核、复审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公示拟录用员工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十、聘用及待遇
对已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批,报涪陵区人事局审批。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员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2003〕3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府〔2006〕68号)的规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要有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辞退。XI。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以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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