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建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11月14日前报名

十堰市建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11月14日前报名,第1张

十堰市建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启事 11月14日前报名,第2张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政办〔2008〕10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建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文秘人员1名。
一、申请条件
1 .本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正确,政治觉悟高,从未参加过“*”等违法违纪活动。精通专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教育及其他
(1)专业技术人员:第一学历为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二)文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文专业,文秘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最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五篇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专业不限)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8日-11月14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人事局综合规划科(柳岩商贸市场人事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秘书人员应提供已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现单位同意持考试合格证明(在职人员)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费按50元/科收取(按鄂价费[2007]18号文件执行)。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 3以上,方可开始考试。比例低于1: 3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
1。专业技术人员:测试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2。文秘人员:测试文秘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应用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40%和60%计算。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市建委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和建委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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