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10月20日至11月7日报名
(第一名)
为全面落实《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拟于近期举办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中华会计网校
一、考试内容
考试有两个科目: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市场营销。考试大纲已在我院网站(www.sac.net.cn)公布,考试教材《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与实务》将于10月下旬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具体分发方式请看我们的网站。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6日、7日。
三、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针对各证券公司现有证券经纪人和营销员,各证券公司将统一报名和缴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登录我院网站按要求报名。
应用条件如下:
1.报名截止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的文凭;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将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Xi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举行。考生可以选择以上任意一个城市参加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形式和合格线
考试采取闭卷上机考试的形式,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及格线60分。
不及物动词考试费
费用为每人每科70元。
七。其他解释
1.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2.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的,免于《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考试;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者,免于“证券经纪业务营销”考试。
3.尚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但只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经纪营销以外的业务活动。
4.本次考试结束后,我们将安排几次2009年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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