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一.事后登记
(一)对于客体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2)验收部门
现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通讯信息请查阅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讯录)。
(三)提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和转让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持证人员新工作单位所在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与上述受理部门不是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持证人员还应同时办理调动手续。上述受理部门成为会计从业资格转出受理部门,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为转入登记受理部门。
二、离职备案登记
(一)对于客体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岗位6个月以上的,应当自离开会计岗位6个月之日起90日内,办理离职登记。
(2)验收部门
原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即离职所属单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通讯信息详见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讯录)。
(三)提交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和转让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离岗报到时无需同时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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