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知识:财产保险原则

财产保险知识:财产保险原则,第1张

财产保险知识:财产保险原则,第2张

财产保险应遵循的原则
诚信原则
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与其他保险一样,投保人必须遵守诚信原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公司说明“任何可能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人制定费率和保险条款的重要材料”。主要包括:
1。被保险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如家庭成员中有精神病人,曾发生过玩火、乱开煤气开关的事件。
2。保险人对危险承担更大责任的事实。比如有的投保人在治安差的地区买了商品房,平时没人住。这个地区发生了几起盗窃案。
3。保险财产超出正常范围。如果房子位于低洼地,路上排水系统不好,平时雨下大一点就会进水。
保险利益原则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产生和存在有三种根据:所有权、占有权和根据合同产生的利益。
所有权,包括所有者。无论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与他人共有,都具有可保利益;
占有。包括那些对财产安全负有责任的人,比如店主给顾客的货物;对财产有留置权的人(因为债务把别人的东西留在自己的地方)。
根据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比如房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补偿原则
由全面补偿原则和实际补偿原则组成。
综合赔偿原则——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得到赔偿。
实际赔偿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补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人的赔偿只是恢复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实际赔偿原则的核心。被保险人的财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得到赔偿:
-被保险人对损失的标的有实际的保险利益。
-保险标的的损失原因必须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
-遭受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衡量。
2。保险人有权选择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方式。
只要保险人能够达到赔偿损失的目的,就可以选择具体的赔偿方式,如给付金钱、修理更换等。
3。保险人对赔偿限额的控制。保险人在办理财产保险的赔偿申请时,在对实际损失、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进行比较后,选择实际金额最小的一方作为最终的赔偿控制限额。
4。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获得额外利润。
代位求偿原则
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时,保险人有权在赔偿金额内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代位求偿权有三个前提条件:
-第三人对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必须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的形成必须是由第三方引起的;
-保险人必须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在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过程中,保险人取得的超过其对被保险人赔偿责任的金额,必须返还给被保险人,即保险人不能利用代位求偿权取得超过其实际赔偿责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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