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抽检显示 三成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5日对819家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381户单位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82户单位未支付加班费,174户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其他单位不涉及加班费,30%的用人单位未按法定节假日规定支付加班费。
据北京劳动部门介绍,最近劳动者对加班费的投诉比较突出。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11月5日至14日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据介绍,5日是全市统一执法行动的第一天。抽查重点是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的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26311人。主要针对今年的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从重处罚。
违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并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预警系统。
据悉,2008年前9个月,北京劳动监察部门共查处用人单位违规支付加班工资案件7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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