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三章(4)
第四节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1.定义。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是原因,原因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特点。因果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原因第一,结果第二。
3.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首先,原因和结果是相反的。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因是因,果是果。这两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其次,原因和结果是统一的。第一,因果是相互依存的。因果失去一个,另一个就无法存在。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因与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因与果的区别是不确定的。第三,原因和结果是互动的。在因与果的关系中,不仅因导致果,而且果又能反过来作用于自身的因,引起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互为因果。
4.承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原理,就是科学认识世界,有目的改造世界的过程。
5.唯物主义决定论的对立面是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它否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性(必然性)。比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关系是人们多次相继看到两组现象而形成的心理习惯。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不存在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人们用来整理感官经验的一种先天的智力形式。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声称,在自然界中,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所有形式的因果律都是从主观意图中产生的。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反的是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一切变化的终极原因归结于上帝或上帝的目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6.因果关系具有普遍性,但具体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主要有几种: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7.意义。首先,只有找出一件事情或现象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其次,只有正确把握因果关系,才能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是指事物的联系和发展必然发生的必然趋势。必要性、本质和法律是平等程序的概念。它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一种不确定的趋势。偶然的事情可能会出现,也可能不会出现;它可以这样或那样出现。
2.辩证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趋势。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起因、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统一的。两者的统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从而为自己开路,而不脱离纯粹的偶然性的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它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必然性制约,不存在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统一的。将它们割裂开来,会导致两种错误的观点: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
4.意义
掌握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了事物的走向和未来。我们必须尽力发现必然性,并按照必然规律行事。
其次,偶然性在事物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定不能忽视。在实践中,要善于分析各种突发事件,正确估计它们可能给事物发展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利用有利的偶然因素推动事物发展,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做到有条不紊,应对自如。
除此之外,在科学研究中,要抓住偶然现象提供的机会,揭示其背后的必然规律。抓住机遇往往是科学研究取得重大发现的关键环节。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1.定义
现实(或现实)是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符合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之间各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事物未来的各种趋势。可能性是一种潜在的、未实现的东西。
2.为了充分理解可能性的范畴,必须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现实事物中具有内在基础,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成为现实的趋势。可能性不是指在现实中没有依据,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成为现实的东西。
第二,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可能性是指在有充分依据和必要条件的情况下,目前能够实现的可能性。抽象可能性是指虽然有一定基础,但基础不充分,必要条件尚不具备,目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虽然抽象的可能性目前还不能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和条件的成熟,有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做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而不是做只有抽象可能性的事情。
第三,要区分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有许多现实的可能性,因为必然性和偶然性都会起作用。这些可能性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运气好的可能性和运气不好的可能性。
第四,要区分可能性。概率(也叫“概率”、“概率”)是对可能性的科学解释和衡量。概率是要测量的偶然事件的数量与所有可能的偶然事件的总数之间的比率。通过对可能性的把握,可以正确界定我们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创造条件增加有利可能性的概率,减少不利可能性的概率。
3.辩证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有明显的区别和对立。现实是目前已经实现的客观现实,而可能性是目前不存在,将来会出现(也可能不会出现)的东西。可能性不是现实,现实也不再是可能性。我们不能混淆这两者。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统一的。一方面,两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现实离不开可能性,可能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不可能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可能性不能离开现实,它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现实是由可能性发展转化而来的,同时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新的可能性又会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实现的。
4.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可能出发。
其次,要把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就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实的可能性有很多,基本上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两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过程就是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相互竞争的过程。在人参与的事物发展过程中,哪种可能性会变成现实,除了一定的客观条件外,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巨大的作用。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可以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努力使好的可能性实现,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甚至在把不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的过程中,只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我们就可以做好准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的“做最坏的打算,争取结果。”
四。内容和形式
1.定义
而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即内部要素和结构方式,是对立的。对于一个具体的事物,内容就是内容,形式就是形式。这两者不能混淆和颠倒。同时,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存的。任何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没有形式就不能存在;任何形式都是一定内容的形式,没有一定内容就没有形式。
2.内容和形式是相互影响的。
第一,内容决定形式。什么样的内容需要什么样的形式与之相适应;内容变了,形式迟早也会相应改变。
第二,形式对内容有很大的反作用。由某一内容决定的形式不是被动的,它反过来可以积极地影响内容。当形式和内容合适的时候,会对内容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会消极地阻碍内容的发展。
第三,内容与形式的互动构成了两者之间的矛盾运动。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内容交易活跃,而形式相对稳定。内容的活跃多变和形式的稳定多变,自始至终都是矛盾的。在事物发展的初期,形式和内容基本上是相适应的,然后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一段时间后,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形式滞后于内容,逐渐成为内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形式与内容基本不适应。这时就有了改变旧形式以适应新内容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改变后,旧的形式被打破,被符合内容发展要求的新形式所取代,形式和内容基本适合。形式与内容的矛盾运动就是这样一个从基本适宜到基本不适宜,再到新的基本适宜的无限发展过程。
第四,在内容与形式的互动和矛盾运动中,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首先,内容归根结底决定了决策的形式,而不是死板的决策。内容和形式没有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有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达不同的内容。
3.意义
第一,内容决定形式。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关注事物的内容。其次,形式对内容起反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形式,选择、使用和创造合适的形式来促进内容的发展。
五.本质和现象
1.定义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指构成事物的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作为本质事物的根本性质,它不同于广义的质,而是一个事物的质的规定性的内在根据。它是本质事物的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固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本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是同一程序的概念,但本质的含义更广,是事物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关系。事物的现象是复杂的。有些现象符合本质,通常称为*;有些现象很不符合本质,一般称为错觉。像*一样客观,错觉不同于人在感知过程中产生的错觉。错觉是主观的,错觉是客观的。
2.辩证关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不同的,是对立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关系,它暴露在事物的外部,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深藏于事物之中,无法直接感知。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确定。第二,现象是个体的、具体的、多样的;本质是相似现象中的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第三,现象多变易腐;本质是比较冷静稳定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红* *本质。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是从某一个方面展现其本质,*直接从正面展现其本质,而假象则是从背面扭曲展现其本质。没有不显示其本质的纯粹现象。
3.意义
首先,本质与现象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而自然与现象的统一,显示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现象和本质现象是有区别和对立的。认识现象不等于认识本质,需要通过科学研究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把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直接融为一体,所有的科学都变得多余。本质和本质现象是统一的。本质是由现象表现出来的,现象又表现出本质,所以人认识现象才能认识本质。
其次,在认识和实践中要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既然本质和现象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我们就不能使我们的认识停留在表述现象的层面,也不能从现象中空去构思事物的本质,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大量的现象来揭示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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