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的辩证施护之三——肾精不足

眩晕的辩证施护之三——肾精不足,第1张

眩晕多为本虚标实之证。肝肾阴虚、气血两虚是本病的根本,风、火、痰、瘀是本病的标志。如果很急,可以法治,比如熄风潜阳,清火化痰;如果慢,可以法治,比如补气血,补肾,养肝,健脾。

眩晕的辨证施护ⅲ:肾精亏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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