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外贸跟单员考试注意事项

2008年全国外贸跟单员考试注意事项,第1张

2008年全国外贸跟单员考试注意事项,第2张

全国外贸跟单考试将于2008年11月23日举行。现在公布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1.考生须在考试前打印准考证(二),咨询考场安排及位置,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考试开始前半小时)入场。考试15分钟(含15分钟)后禁止入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2.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笔记、资料、报纸、草稿纸、涂改液、各种通讯工具或电子存储、记忆录入等物品,但必备文具除外(2B铅笔、橡皮、蓝色或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无存储单词功能的计算器)。在考场上不能互相借用任何工具。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正确的号码入座,并放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需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等。)在课桌贴旁边,以便监考老师检查。另外,考生要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和书包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四。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

5.监考人员将试卷发给考生后,考生首先要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和印刷问题。如有这些问题,应向监考老师申请更换。一旦考试开始,他们不得申请更换试卷。

6.考生领取试卷后,应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所有遗漏、填错、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试卷将作废。统一考试信号发出后,就可以开始答题了。

七、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准交卷,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在考场上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或抄袭他人论文;不得为他人抄袭提供便利,不得携带、冒名*或改卷;禁止吸烟。

9.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带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回清点后方可离开。

十一、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的考生,将由监考老师按照《全国外贸核对表考试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并通知所在单位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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