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会计》冲刺阶段 重点难点讲解(二)
第九章资产减值
一、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一)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
①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的现金流入。
②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需的现金流出)。
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
(2)预测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考虑的因素
①根据资产的现状,估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企业的资产状况在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因为改善、重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但是,在预测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以资产的现状为基础,不应包括未来可能发生且尚未进行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相关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如果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出是维持资产正常运转或资产正常产出水平所必需的,或者是一项资产维护支出,在预测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考虑。
②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
企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以及与所得税征收和缴纳相关的现金流量,因为筹资的时间价值已通过贴现考虑在内,贴现率是在税前基础上计算和确定的,因此现金流量的预计基础应与之一致。
二。资产组的识别和减值
资产组减值测试的原则与单项资产一致,即企业需要估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和计算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并进行比较。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按下列顺序分摊:
首先,抵销分配给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的比例,按比例扣减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的核销,作为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各项资产扣除后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可确定的)后的净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确定的)和零。由此,不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章责任
可转换债券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应当将债务部分和权益部分分离,债务部分确认为应付债券,权益部分确认为资本公积。拆分时,应对负债部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然后按照发行价格总额减去负债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确定权益部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第二章XI所有者权益
一、库存存量(教材P231)
二。资本储备
资本公积一般通过“资本(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核算。
三。公积金
第十二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特种商品销售业务
(1)寄售货物
(1)作为买断。
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协议中明确表示受托方与委托方无关,在取得代销商品后能否销售或获利的,委托方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条件满足时,确认相关销售商品的收入。
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在受托方未来无法销售商品时,受托方可以将商品退还给委托方,或者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赔偿代销商品造成的损失,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会购买商品;受托方销售商品后,应当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委托单时,会对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再确认。
②手续费。委托方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不处理购入的商品;受托方销售商品后,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确认负债,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确定手续费收入;委托方在收到委托单时,会对企业的销售收入进行再确认。
(二)分期付款销售商品
销售收入金额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现值)确定。应收合同或协议款项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财务费用)。
(三)销售附有销售退货条件的商品。
附条件退货的商品销售,是指根据合同或者约定,买受人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当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性,通常应在销售的商品已经过期时确认收入。
(4)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与原售价的差额较大的,企业应当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符合已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按照售价确认已售商品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外购商品处理。
(5)折价销售
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者回收与同时销售的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根据已售出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已售出商品的收入,收回的旧商品应作为外购商品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1.资产负债表:特殊项目的计算和填列。(如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一般来说,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所有项目都是净额,存货份额作为所有者权益中的扣除项目列示。
二。损益表:营业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单独反映的内容。
动词 (verb的缩写)关联方披露:
1.母公司和子公司互为关联方。
2.被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合营企业互为关联方。
3.被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合营企业互为关联方。
4.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互为关联方。
5.关键管理人员、近亲属,以及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的披露:如果是母公司,即使当年没有交易,也需要披露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性质、类型和要素。
第十四章或有事项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当期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例如:
1.估计数的确定
(1)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的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则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值确定估计数。
(2)所需支出没有连续的范围,或者虽有连续的范围,但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估计数: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涉及多个项目的或有事项应根据各种可能的结果和相关的概率进行计算和确定。
2.预期报酬
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费用预计将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单独确认为资产。确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待执行的合同成为亏损合同。
(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是不可撤销的,则该企业具有现时义务。同时,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2)待执行合同成为亏损合同时,合同中有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规定确认减值损失。这时,企业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合同中不存在基础资产的,在损失合同的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确认预计负债。
第十五章非货币资产交换
首先,根据公允价值确定交换资产的成本。
交换资产成本=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已支付的溢价(已收到的溢价)
注意事项:
1.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应如何处理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单独处理:
(1)交换的资产为存货的,作为销售处理,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结转相应成本。
(2)交换资产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交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营业税用于抵扣资产处置损益。
(3)交换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2.在涉及单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何处理“应付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如下处理:
①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应直接计入交换资产的成本;
②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外,交换资产产生的相关税费计入交换资产处置损益,交换资产产生的相关税费计入交换资产成本。
二、以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交换资产的成本。
交换资产成本=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已支付的溢价(已收到的溢价)
三。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第十六章债务重组
一、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1.债务人
(1)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所转让资产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抵债资产为存货的,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②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③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被转让资产的损益。
2.债权人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计提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余额冲减减值准备。抵销后的债权有余额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值准备核销后仍有余额的,应当转回并冲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债权人为转让资产支付的运输费、杂费和保险费,应当计入相关转让资产的价值。
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1.无条件或有条件债务重组
(1)债务人。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润,计入当期损益。
(2)债权人。重组日,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将重组债权账面余额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对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当先冲减坏账准备。
2.附带条件的债务重组
(1)债务人。对于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于债务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或有应付金额满足或有事项中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债务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润,计入营业外收入。
或有应付款项在后续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予以核销,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2)债权人。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款项,则不应予以确认,也不应计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款项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七章政府补贴
一、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八章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要点
1.开始资本化: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非正常中断持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停止资本化: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二。贷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项贷款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项借款的,按照专项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去未使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临时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2.一般借款
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应当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项借款的加权平均值,乘以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当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按照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第十九章股份支付(非焦点)
第二十章所得税
一、暂时性差异
应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中“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
二。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计税依据=税法允许在未来期间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税前税法允许的金额。
第二十一章外币兑换
一、海外业务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海外经营是指企业的海外子公司、合资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如果境内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采用与企业不同的记账本位币,也视同境外经营。
二。会计
结算日期的结算要按照教材的思路来处理。
第二十二章租赁
一、最低租赁付款和最低租赁付款
1.最低租赁付款
当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先购买权时:
最低租赁付款额=每期租金之和+承租人或其关联第三方担保的资产残值。
当租约规定有优先购买权时;则
最低租赁付款额=每期租金总额+承租人为行使优先购买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2.最低租赁付款额
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无关联第三方对出租方担保的资产残值。
二。承租人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赁开始日期的会计处理
(1)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
(2)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3)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
(4)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或在建工程账户,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
第二十三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划分
第二,早期误差修正
1.如果在本期发现错误,可以直接在本期调整相关项目。
2.如果是前期不重要的错误,发现的时候也可以调整当期的相关项目;重要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其原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只是利润表中涉及的项目先改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后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第二十四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调整事项
一般情况下,未来调整涉及所得税调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另一种是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分析如下:
(1)企业的后收益调整事项涉及损益且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直接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减少的应交所得税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增加的应交所得税在“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以汇算清缴后的销售回款为例,说明汇算清缴后的销售回款不能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但在会计上冲减了相应的资产,税法上没有冲减。因此,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汇算清缴后的销售回款不能冲减“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只有汇算清缴前的销售回款才能冲减“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不包括未来调整对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如果是未来暂时性差异的调整,无论发生在所得税最终汇算清缴之前还是之后,都直接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非调整事项
第25章企业合并(第5章和第25章解释合并)
第二十六章合并财务报表
一、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调整(调整分录)
(1)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无需调整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
(2)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第一年
①将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款:资本公积
②计提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
借:管理费
贷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第二年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款:资本公积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借:管理费
贷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二。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调整分录)
如果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工作底稿中需要编制的调整分录如下:
(1)第一年
①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调整后)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投资收益
借: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按照子公司当期发生的亏损份额作相反分录。
②子公司当期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
借:盈余公积
贷:提取盈余公积。
③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由母公司享有或承担的份额应以相同的持股比例为基础。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资本公积
(2)第二年
①本期实现的归属于子公司的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盈余公积-年初
缴入盈余
②子公司当期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③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由母公司享有或承担的份额应以相同的持股比例为基础。
第二十七章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1.可转换公司债券:
2.认股权证和购股权
3.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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