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招考公告
广东省清远市200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清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的通知》(任擎发〔2006〕144号)精神,按照
一、考生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开招聘。非广东户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名单中的“应届”是指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往届”是指200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是指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国有单位聘用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2日-23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清远国际会展中心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
3。报名费
报名费按照市物价局颁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的规定收取,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向社会公布,考生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应用,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6日上午:
08: 00-09: 30综合基础知识
10: 00-12: 00申论时间
笔试结束后,委托省里组织阅卷和评分。根据考生综合基础知识,50%的报考成绩与笔试成绩相结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指定。
(二)面试:面试人数按拟聘用人数与拟招聘岗位3: 1比例计算,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分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四。录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的考生,择优录用。
本公告由清远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信息请登陆清远信息网(网址:http://www.qingyuan.net)和广东清远人事网(网址:http://www.qyrcrs.com)。
清远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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