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大丰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关于招聘大丰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第1张

关于招聘大丰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第2张

大丰市人民政府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丰市人民政府投资促进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过程分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人事局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4日-26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事局二楼人才市场(大丰市金凤路6号)。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费:100元/人。
(二)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①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 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②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知识。
③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④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即笔试成绩相当于60分以上)。
2。面试: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最后一名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1: 3的,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按招聘名额和从高分到低分1: 1的比例确定(如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等额考核,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市人事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经市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新入职员工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市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后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被录用者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其他单位。七。纪律与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大丰市人事局电话:0515-83929231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电话:0515-83855122

大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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