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田县2008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08年湖南省新田县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县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根据我县实际,现将2008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1 .公开招聘名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规划执法监察队4名,乡镇合管队1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原户口不在新田的考生,其户口转入新田至2007年底);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开招聘所需资格条件:
(一)乡镇合管招聘条件:临床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招聘规划执法监察大队监察专科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建筑工程、规划等相关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9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县劳动局对着卷烟厂)
3。职位候选人数与拟选职位候选人数之比不得低于。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其中一个职位。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6。报考人员于2008年11月13日至1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试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7。报考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干部身份的考生,笔试加5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知识× 50%+专业知识×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写作。具体内容参见《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专业知识考试根据各科要求的专业命题,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6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期间8:30––10:30公共知识
15: 00。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同一岗位的考生按1: 2的比例参加面试。规划监察大队监察专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执行。乡镇合管专业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计算机操作成绩× 4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建议按计划就业人数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事部发〔2005〕1号)执行。第一次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同一岗位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试行办法》组织实施。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资格,考察和了解其实际表现。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经公示,公开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原身份办理调动手续,为非公职人员的,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核实。上述人员办理调动、录用、工资核定、养老保险等手续。凭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工作在人大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试、体检、考核和录取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争议及其他相关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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