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公开考选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接待服务中心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处接待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不参照公务员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接待服务中心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研究并报市人事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候选人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聘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考试选拔、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和年龄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在岗满两年,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社会及往届大学生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状况:
形象好,气质佳,举止端庄,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 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三。考试、选拔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个人报名、目测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各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50。
1.目测注册。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3: 1的,相应调减考试人数和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目测同时进行,目测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试选拔的全过程。凡被发现不符合公告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3.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12名的考生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 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调查。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组织,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6.体检。根据招聘计划人数确定体检人员。按照《体检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7.就业。市委市政府接待室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批。
8.宣传。人选确定后,在原工作单位和媒体公示7天。
9。就业和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问题,进入六个月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其余人员将正式录用,新招聘人员由人事代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事项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报名地点: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综合科(赣南宾馆1号楼旁)。
2。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凡有意报考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单位介绍信(注明工龄)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考试、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填写登记表,报市人事局审批。每个考生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报名。
3.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1月21日下午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科技、市场形势、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赣南宾馆会议中心。
六。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风度。
2.面试时间:2008年11月24日。
3.面试地点:赣南宾馆会议中心。
七。电话号码:
市政府接待室:0797-826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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