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8年招录选调生和选聘生综合成绩及有关事项
海南省委组织部
关于2008年选调生招生选拔综合成绩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候选人:
海南省委组织部已经完成了2008年选调生的招聘和学生的面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综合成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排名表
1.海口市乡镇综合得分及排名表:附表1。xls;
2.选调生除海口市外各市、县、镇综合得分及排名表:表2。xls;
3.入选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表:附表三。xls;
二。相关事项
1.根据2008年海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及相关规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综合成绩。
2.在选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如果填写第二志愿为聘用学生,其选调生面试成绩将转入聘用学生面试成绩并排序。
3.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达到拟聘用岗位1: 1比例的人选为拟聘用人选,对其进行考察和体检。考试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4.相关事宜将于近期通知。请随时保持注意力。
海南省委组织部
2008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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