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博文:中国人在国外最丢脸的还价方式

留学博文:中国人在国外最丢脸的还价方式,第1张

留学博文:中国人在国外最丢脸的还价方式,第2张

刚刚看了一篇文章《我在纽约一家名店与店长的砍价经历》,深感当事人的无知。希望这篇短文能提醒你,在国外购物时,一定要注意。丢中国人的脸不值得(太多人丢了脸,虱子多了会咬你),万一自己利益受损。

在这篇文章中,伊秀女士在一家女性内衣店发现了一款售价为2.99美元的文胸,而其他同样价格的文胸售价为29.99美元。经询问,该经理被告知价格有误,但他仍坚持在结账时支付2.99美元,并要求经理的姓名和客户服务部的电话号码作为勒索。最后,经理让步了,易秀女士最终以2.99美元买下了这款产品。

看似这是一个消费者狡猾的胜利,却不知消费者的做法并没有法律的支持,而是商家的实际对策让她占了一些小便宜。

读过国际商法的人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商家对一件商品的报价只是邀请请客,并不是最终售价,商家有权拒绝消费者的要约。比如,一个消费者走进超市,看到一瓶标价1元的水。这1元是请客的请柬;;消费者拿着水到收银台,付了1元钱,就是对这瓶水的一个“出价”;接受1元钱,把水卖给消费者,就是“接受要约”;如果商家不同意将水以1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原因可以是标签错误,也可以是其他原因),可以“拒绝要约”。法律就是这样,消费者就算起诉也赢不了。

为什么国际商法会有这样的规定?原因之一是保护商家的利益,因为只要人犯错。如果失去了这种保护,一件原价10万元的商品少标一个零,商家就要以10倍的折扣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商品的实际价格越高,商家的损失就越大。

这里有人要问了,为什么消费者要承担商家的错误?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些不合理。首先,消费者没有承担任何东西。如果消费者不买这种东西,就不会有经济损失。商家不一样,需要自己承担。如果有人不得不说“错误的价格标签浪费了我的感情!”这样的话,我没话说,这不是一个理智的人的真名。英美法系对理性人特别重视,因为这是一个普通的以法律为基础的体系(这里不做解释,有兴趣的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因为法官必须按照理性人的标准进行审判。

那么,又有人要问了,如果法律这样保护商家,那么商家就可以犯错而不受惩罚了,对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好的商家特别注重“商誉”,所以为了维持自己的良好商誉,商家会特别小心,尽量避免犯错,以免毁了自己的商誉,得不偿失。在英美法系国家,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商家在报纸上刊登“更正通知”,告知消费者其广告中哪些价格是错误的。这是商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商誉所做的努力,即使在定价的问题上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回到上面的例子,易秀女士之所以最终能够买到价格不对的商品,完全是出于维护商家商誉的考虑,而不是商家害怕易秀女士在法律上对自己不利。20多美元的差价对商人来说是9牛一分,所以他们一般不会抓住不放。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定要了解这条法律,因为一旦消费者不懂法,与商家就一件高价商品发生纠纷,可能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试图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有可能发生不必要的金钱损失。法律诉讼不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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