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确定国家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放宽报名资格的地方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15分。
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放宽至280分。
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另行确定合格分数线标准。
位律师回复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确定国家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放宽报名资格的地方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15分。
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放宽至280分。
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另行确定合格分数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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