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县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湖南省湘潭县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第1张

湖南省湘潭县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第2张

湖南省湘潭县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的公告

经中共湘潭县委研究决定,

一、招聘计划

县规划局1人、县环保局1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人、县工业经济局1人、县文体旅游局1人、县广电局1人、县招商局1人、县商务局1人、县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1人、县


二。资格和能力要求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笔试成绩10分);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具体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见《湘潭县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为保证招聘质量,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达到5:1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比例低于5:1的,该职位不开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根据条件调整岗位。

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按照拟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县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程序员岗位面试形式以实操为主)。

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为1:1。体检不合格或确认后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发〔2005〕31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为保证招聘质量,如果经过严格考察没有合适人选,则放弃该职位的招聘。对决定聘用的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在职人员同等条件。试用期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报名和考试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2 .
。报名地点:湘潭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县人民政府大院CPPCC大厦一楼)
3。联系方式:王茜(13317322731);刘贺(13507327811)

4。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请从湘潭县网或湘潭县组织网下载,打印在A4格式纸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供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公选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允许参加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也可在报名截止前将本人申请材料寄至湘潭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邮编411228。5 .
。其他事项:对通过初审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两天领取。笔试安排在2008年12月6日。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登录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湘潭县建设网(www.xtxzzb.cn)查阅,或致电咨询。

湘潭县委组织部

湘潭县人事局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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