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第1张

长安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第2张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建。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68所高校之一。

为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力的各类优秀人才,探索高校多元化选人机制,更好地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2009年,长安大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选拔招生。

一、选择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地市级重点(标准化)中学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凡高中阶段表现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学习成绩优秀,居年级前列;

2.高中阶段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参加《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或参加其他项目全国大赛获奖;

4.获得某一方面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创新能力强,发表过某一方面有研究价值的论文,或取得专业等级证书并得到我校认可的学生。

第三,选择号码

计划300人。

四。选择程序

1.下载申请表及网上报名: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下载相关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缺一不可。报告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15日。

2.提交材料:考生应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推荐表(原件)、高中成绩单(加盖中学教务处印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字样),具体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承兑不予受理。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做个备份。

点击申请表> >推荐表> > http://202.117.64.79/html/429.htm.

3.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的自考。请考生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初审合格名单、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发送书面通知。报考我校的考生要时刻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的最新消息,以免出错。

4.考试内容为笔试加面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月中旬,考试地点为长安大学。具体以2009年1月1日发布的信息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1.经我校确定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与我校签订录取协议。协议另行制定。

2.经我校自主选拔确定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报长安大学(含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作为高考第一志愿,并须公示无异议,专业有调整。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成绩(含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

3.坚持“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录取线以下20分,但不低于一批本科控制线,我校会录取。入场以协议为准。

不及物动词监督机制

1.选校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监察室(纪委)派员参与整个招生过程。

2.经我校确认并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将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进行公示,我校招生信息网将同步进行公示。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中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公平、规范、公正、有序,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学生资格及学生所在中学连续三年的推荐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学籍。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或为招生提供中介服务。

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七。联系信息

地址:Xi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

联系人:杜志敏、齐丽华、王荣禄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传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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