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自考“金融法”第一章笔记

09年自考“金融法”第一章笔记,第1张

09年自考“金融法”第一章笔记,第2张

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它是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构。
是中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其所有支出来自财政,其公开市场业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2。中央银行的职责(多选)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发布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方面的命令和规章;
持有、管理和运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管理国库;
维护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负责金融行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货币政策的目标: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1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选举程序:(单选)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任期符合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任期的规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2。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地位:(单选)
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3。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只是总行派出机构,没有独立地位。分行由总行任免,日常工作由总行统一指挥,完全执行总行的方针政策。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批准当地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监督当时的金融市场,负责当时金融业的统计和调查。(即只在分行所在辖区行使央行的职责,不具有企业法人地位。)
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业务
1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更重要】简氏讨论)P9
货币政策工具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央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①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吸收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存入央行指定账户的金额称为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占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从而达到收紧或放松货币供应的目的。
②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
央行基准利率上调时,商业银行根深蒂固的商业贷款利率也会相应上调,商业银行贷出的钱会减少,市场上的货币流量会减少;相反,当基准利率降低时,市场上的货币发行量也会增加。(即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随央行基准利率变化。)
③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抵押,向票据持有人提供贷款的一种方式。
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央行申请贴现,获得贷款。这种贴现叫做再贴现。
再平衡利率:央行按照一定的比例从现金中扣除票据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这就是再贴现率。
央行降低再贴现利率,会刺激商业银行通过贴现借入资金,扩大贷款规模,增加市场上的货币发行量。
④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即金融市场)公开买卖证券或外汇,影响金融机构头寸,处理基础货币,从而调节信贷和货币供应量的业务活动。这种业务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资金供求。)
2。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可分为20天、3个月、6个月、1年等。,但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人民银行贷款条件:P10
比如只能在中国银行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时,其信贷资金的使用应当正常,贷款的用途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商业银行能够按时缴纳存款准备金,贷款的偿还有资金保障。
4。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用途:
主要用途:解决商业银行暂时的资金短缺
禁止:发放商业贷款,禁止专项投资于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5 .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库业务(单)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四个严禁】(多简)
禁止对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禁止对政府财政透支
禁止对地方政府。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多,简单)
金融安全的目的,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2。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
①分业监管:禁止经营证券业和信托业,信托公司和证券配方也禁止银行业务(“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②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监管:
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拆借资金仅限于存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清偿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后的闲置资金。(更多)
借入资金仅用于弥补票据结算、同业余额头寸不足或满足临时资金需求。(多)
第五节中国人民银行财务会计制度
1。中国人民银行的盈余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扣除财政年度支出和按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应当上缴中央。中国人民银行遭受损失的,由中央财政拨款予以补偿
2。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遵守法律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编制报表和年度报告的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有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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