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思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2009年,我校将按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继续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选拔专业突出或综合素质良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自主招生选拔: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2.对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且在其所在中学综合排名前10%以内,综合素质较高的省重点中学应届毕业生,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3.具有帆船空和帆船模型运动专项技能,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过省级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4.创新能力强的理科考生,高中阶段在各类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
5.文学、外语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或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09年招生总计划的5%。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情况调整自主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报名,并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以A4尺寸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1.按要求填写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由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具有杰出才能的相关材料;
5.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考生如需补充陈述,可附个人陈述,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我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选择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选拔专家组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08年12月16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状态栏。
2.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2008年12月23日前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用人民币60元。汇款附言请注明网申号,如不自行汇款请注明考生姓名。
3.报到:考生于2009年1月2日在明故宫校区(御道街29号)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
4.测试。我校位于明故宫校区(白下区御道街29号)。2009年1月3日将进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心理测试。学生在科学和文化课程中的必修科目是数学和英语。如果报考应用化学、材料科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可以考化学,其他情况要考物理。文科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语文。
类别4和类别5的候选人也将在1月3日进行面试,而类别3的候选人将在2009年1月4日进行手工测试。
具体考场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
5.通过选拔测试,我校将确定2009年自主招生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经省级招生办审核公示后通知学生。同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2009年招生名单将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6.入选考生须填写《南京航空空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诚信册》。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最终确认自主招生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入学政策
我校在综合考虑学生平时成绩、自主招生测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高考志愿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第一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没有志愿招生,我校在平行志愿中仍须列第一顺序。优秀的保单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达到考生所在的重点本科控制线者录取。一些特别优秀的学生会被志愿录取为第一专业,其他考生学校会根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情况安排专业。
二类:考生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考生可在我校1: 1投档线下20分钟内录取;江苏省考生可在我校1: 1投档线以下10分钟内录取。如果他们的考试成绩达到2A+,他们可以在分数线以下15分钟内被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录取线的,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三类:在创新实践、航模运动、学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少数优秀人选。我们学校会参考他们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和综合素质等。,并向省级招办申请破格录取,报教育部备案。
对于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选考科目的要求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为准,由学校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招生网公布。
动词 (verb的缩写)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按照《南京航空空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暂行办法》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2.中学和学生本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学生自主招生资格,并将情况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经核实,如确系中学把关不严,将取消该生连续三年的中学推荐资格。
不及物动词联系信息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025-84892459
电话:025-84892899
电子邮件:zsb@nuaa.edu.cn
网站:http://zs.nuaa.edu.cn
七。其他人
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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