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区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简章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区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简章,第1张

为提高全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在区编办核定编制内,经区人才办、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共同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医学院校招聘。详见《2009年渝北区面向全国医学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2,以下简称《名单》)。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无行政或刑事处罚,无纪律处分。
3。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本专业科目无补考记录,成绩优秀。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服从安排,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三)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清单”。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1)注册
1。报名时间地点
(1)川北医学院双选会:2008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
(二)泸州医学院双选会现场: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
(三)重庆人才市场华新街市场:2008年11月23日9:00-15:30;
(4)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学生就业办公室:2008年11月26日上午9:00-下午3:00;
(五)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局人事科:2008年11月20日至28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截止日期后将不会生成任何报告。
2。联系方式
渝北区人事局:陈艳艳023-67583226
渝北区卫生局:尹023-67802789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学生处:028-85501117
泸州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0830-3160611
3 .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竞争。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在校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和彩色均可)。初审合格的,填写登记表,签订诚信协议。
4。获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12月10-12日到渝北区人事局人才市场(渝北区双龙大道161号奥兰酒店对面)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部。在重庆市外医学院校就读的考生,在我区考试时可报销往返路费(限长途汽车、硬座火车)。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招聘职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2时,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数相应减少到规定比例。
2。笔试时间:08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成绩: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所申请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笔试的组织:笔试由区人事局牵头,与区卫生局共同组织。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在区人才市场和渝北区人事网(网址:www.ybhr.net)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自行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加分是指: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给予5分]。面试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联合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200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将于2008年12月24日-25日在区人才市场和渝北区人事网招聘专栏公布,各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自行查询。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确定笔试成绩最高者)。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1号)进行一次性体检。体检原则上不予复查。空因体检不合格缺考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2008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事局牵头,区卫生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事局于2008年12月29日-30日在区人才市场、渝北区人事网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八)雇用。区卫生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人员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送区人事局核发聘用文件。
2。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学位证书(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区人事局核验,逾期不得聘用)后,由区卫生局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送区人事局出具聘用文件。签订《聘用协议》时,拟聘用人员向区卫生局缴纳诚信保证金3000元,待正式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全额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3。经批准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开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规定和聘用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br/】五、本手册未尽事宜,由区人事局和商务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2009年渝北区面向全国医学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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