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2008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要求

新疆乌鲁木齐市2008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要求,第1张

新疆乌鲁木齐市2008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要求,第2张

据乌鲁木齐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消息,2008年下半年自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根据新疆自考办的相关毕业条件办理2008年下半年毕业手续。新疆2008年下半年乌鲁木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要求如下:

1.为了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采用数码相机。毕业生在报名期间未拍照的,要求到场,否则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2.需要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以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网址:http://www.xjzkzx.com)下载研究生审批登记表,然后在表格中输入所有信息(包括自我鉴定)。但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必须由人事组织部门写出政治审查意见(是否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并加盖公章。暂时没有单位的考生,由当地街道办事处鉴定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名表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新的《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录入科目栏目,考生成绩按照新旧计划对比填写在相应栏目中。考生在确定信息无误后,可在Word 2003系统下用A3打印纸双面打印。公安、监狱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打印四份,其他专业打印三份;

3.无条件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审批报名表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于2008年12月1-3日到乌鲁木齐市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79号地下报名大厅)领取研究生审批报名表。考生必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痕迹,不得使用修正液。此表将被放入文件中;

4.当场采取表格形式的考生,报名表格批准后的科目栏已按新计划顺序打印。不要手工填写或更改任何旧计划科目的名称,否则无效!考试成绩根据新旧计划的对比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对于成绩未知的科目,先不填写审批表的分数栏;

5.免试外语的考生可将空留空,在科目栏输入附加科目或手工填写;

6.毕业生将所有使用过的准考证原件(包括本地和外地的)和身份证复印件连同毕业生报名表交市自考办;

7.考生在《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毕业生信息卡》中的姓名与各科试卷中使用的姓名不一致的,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公安部门凭原户口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交回表格的时间是2008年12月4日至5日。报名期间未被拍照的考生阅读机读卡,同时拍照。考试费20元,制作费6元,一共26元。贴三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公安、监狱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要填四张,贴四张照片。)交表的时候还要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所有单科证明。如果证书丢失或不完整,请给出说明,注明参加考试的时间和科目名称。如有其他信息需要说明,也请说明;

9.报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和论文答辩成绩单;

10.报考护理专业或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护士资格证,并上交实习手册和实验成绩单;

1.毕业证书办理完毕后,考生应将审核后的《毕业生登记表》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暂时没有单位的考生要妥善保管,毕业证丢失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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