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城市规划师《建设项目选址》评析

08城市规划师《建设项目选址》评析,第1张

08城市规划师《建设项目选址》评析,第2张

第二部分:建设项目选址实例评价
实例一
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一个大城市边缘的小河坝村委会在村北约3330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起了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占地1500平方米。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报镇政府批准,剩余1830平方米用于自建工业厂房。市规划监察大队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等待处罚。
实施例1的评价
1。村委会利用集体土地建设蔬菜大棚用于农业生产,属于农业结构内的产业调整,是允许的。
2。但是,建设工业厂房是违法的,因为这个区域位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上。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任何建设活动,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工业厂房建设属于非农业建设。村委会虽报镇政府审批,但未经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所以属于违章建筑,应该立即拆除。
例2
上世纪90年代初,某市电力供应紧张,市政府招商引资建设一座5万千瓦的燃油电厂,作为该市的补充电源。当时只有靠近城市边缘的一家工厂需要搬迁,但工厂周围都是员工宿舍。如果发电厂建成了,肯定会对附近的居民区造成很大的污染。于是市政府召开了多次会议,各方意见相持不下,最终决定暂缓电厂建设。两年后,该市通过省电网提供了足够的电力,彻底解决了该市长期缺电的问题。
实施例2的评价
1。对于这个项目的选址,市政府还是考虑了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判断污染严重的项目,即使近期有必要上马,也还是需要重点考虑项目的环保措施。如果措施不当或不配套,被污染的项目会给城市带来长期的严重危害。
2。在项目选址上,首先要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统一安排。其次,要处理好短期利益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只有通过各种比较,通过法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项目选址才是合理可靠的。上例中,市政府采纳了专家的意见,采取了停建的方案,避免了以后的拆迁和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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