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9年高考13类人员可享优惠政策

山东省2009年高考13类人员可享优惠政策,第1张

山东省2009年高考13类人员可享优惠政策,第2张

昨日,山东省高考院公布了2009年我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2008年12月1日-3日是高考招生时间。九类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加分优惠,四类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考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分为文史类、艺术文学类、体育类、理工类、艺术科学类五类。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和港澳单独招生院校的考生不按本方案报考。

省招生考试院要求各招生办加大对应届毕业生学籍的审查力度,防止非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特别是高一、高二学生报考。

根据省招办安排,今年9类考生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优惠,加分10分、20分。享受加分投档照顾的考生包括省级优秀学生、省级见义勇为学生、市级见义勇为学生、先进模范青年、竞赛获奖人员、烈士子女、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省属和少数民族。

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军队退出现役人员、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国家确定的县(市)、沙漠地区、边远地区的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符合优抚条件的考生需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寄至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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