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区公开区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招聘简章

重庆南川区公开区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招聘简章,第1张

重庆南川区公开区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招聘简章,第2张

重庆市南川区公开招聘区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区招商局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实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制定本通则。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有2名事业编制人员;

重庆南川投资促进局有2名工作人员。

详见《重庆市南川区政府办公室、区招商局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清单);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

(1)注册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9-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30-17: 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才市场(南川区东城区盛丰园七楼)。

联系人:何一71420469

荣聪85628188

3.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在本招聘单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各岗位竞争情况择优录用。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A4纸)。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初审通过者,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部。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3)拟招聘职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于2008年12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安排在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是管理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项目及条件

(一)志愿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笔试加5分。加分考生资格条件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于11月30日前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南川区人事局审核确认资格;【/br/】②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发送姓名、性别、服务区县、报考人员等。电话(023-86868888)资格条件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通知南川区人事局。

(2)根据《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市委〔2008〕25号),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笔试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笔试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笔试加2分。

(3)面试

面试比例为1:3。根据所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个面试者成绩并列,则并列参加面试。复试不合格者或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南川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专业科目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 40%

(5)调查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最后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加分和专业科目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南川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实际表现以及是否需要退出进行综合考核。因考察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空缺的,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

考察结束后,由区人事局上报南川区委、区政府,根据拟招聘岗位数择优进行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事部〔2007〕25号),结合岗位实际要求组织实施。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的空缺,从本岗位考察人员中确定替补人选。

(6)宣传

体检合格者,确定录用。拟聘用人员由南川区人事局在适当范围内公示7天。

㈦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批,报南川区人事局审批。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实施办法》(渝人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考核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章由重庆市南川区人事局解释。

附:区政府、区招商局重庆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电子表格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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