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

临床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第1张

临床常见的药物配伍禁忌,第2张

临床常见药物配伍禁忌

当一种药物疗效不好时,需要选择其他药物进行合理配伍。但并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的配伍削弱了药物的治疗效果,导致治疗失败;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有些配伍使治疗效果过分增强,超出了机体的耐受范围,还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危害患者。这些兼容性是禁忌。

临床常见的配伍禁忌

1.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减少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增加血药浓度,延长作用时间。因此,两种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量。

2.β-内酰胺类药物不应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类、红霉素、林可霉素、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所以药物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

3.氟氯西林不应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和脂肪乳剂配伍。还应注意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

4.头孢菌素(尤其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宜与高效利尿剂(如呋塞米)合用,以防检查,大网站采集会造成严重的肾脏损害。青霉素中的甲氧西林与其不相容。

5.头孢西丁钠与大多数头孢菌素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减弱抗菌作用。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有拮抗作用,但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无相互干扰。

6.氨基糖苷类不应与具有耳毒性的药物(如红霉素等)配伍。)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剂、头孢菌素、右旋糖酐、海藻酸钠等。),也不应与肌松药或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这些药物互不相容。

7.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茶碱与茶碱合用可导致血药浓度异常升高,可导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防发生意外。此外,这种药物对酸不稳定,因此,在500毫升5%-10%的葡萄糖输液中,加入维生素C注射液(1克抗坏血酸钠)或0.5毫升5%碳酸氢钠注射液,使pH升至6左右,再加入乳糖酸红霉素,有助于稳定。此外,β-内酰胺类药物可与该类药物合用,降低疗效。与口服避孕药合用,也可降低效果(因为这些药物可使性激素的肠肝循环受阻)。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碱、口服抗凝药、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三唑仑均表现出更强的作用,还可阻断卡马西平、环孢素、戊巴比妥、苯妥英钠等的代谢。以便加强效果。这类药物与β-内酰胺类药物配伍,一般认为可以起到减量作用。此外,氟喹诺酮类药物还能抑制茶碱代谢。

8.去甲万古霉素可与多种药物产生沉淀反应,因此含有本品的输液中不应加入其他药物。克林霉素不宜加入成分复杂的输液中,以免配伍禁忌;另外,这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所以不能合用。磷霉素可与某些金属盐形成不溶性沉淀,故不宜与钙、镁等盐类配伍。

9.抑制肠道菌群的药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肠道内的分解,从而影响5-氨基水杨酸的游离,可能使疗效下降,尤其是各种广谱抗菌药物。

10.呋喃妥因与萘啶酸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呋喃唑酮具有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可抑制苯丙胺等药物的代谢,导致血压升高;在使用本品期间,食用含有大量酪胺的食物也可有类似反应。

11.碱性药物、抗胆碱能药物、H2受体阻滞剂可降低胃液酸度,减少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应避免合用。利福平(RNA合成抑制剂)和氯霉素(蛋白质合成抑制剂)可降低这些药物的作用,使萘啶酸和诺氟沙星的作用完全消失,部分抵消氟嗪酸和环丙沙星的作用。

12.克林霉素和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能合用,不宜形成复合输液。

13.四环素类药物应避免与抗酸剂、钙盐、铁盐等含有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止发生络合反应,阻断四环素类药物的吸收。牛奶也有类似的效果。

14.磺胺类药物不应与含对氨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低它们的功效。

15.多粘菌素B与其他具有肾毒性或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药物配伍禁忌,以防不测。

16.对氨基水杨酸钠不宜与水杨酸同服,以免加重胃肠道反应和胃溃疡。此外,本品可干扰利福平的吸收,应用时应间隔6-8小时。

17.酮康唑和异曲康唑的吸收与胃液分泌密切相关,不宜与抗酸剂和抗胆碱能药合用。

18.多沙普仑禁止与碱性药物合用;慎用拟交感神经胺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19.吗啡不宜与氯丙嗪注射液合用。哌替啶不宜与异丙嗪多次合用,以免呼吸抑制;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结合,可引起兴奋、高热、出汗和意识不清。芬太尼也有这种反应。

20.阿司匹林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能是消化道出血的加重,应禁止配伍;应与布洛芬等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使用,后者的浓度经大网站收集明显降低,不宜联合使用。与碱性药物合用时,可促进本品排泄,降低疗效,故不宜合用。
21。抗抑郁药不应与MAOI合用。由于两者作用相似,都有抗抑郁作用,所以两者合用时要减少应用量。此外,不应与肾上腺素能药物合用。抗抑郁药可增强肾上腺素类药物的升压作用。

22.曲马多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因为这两个功能相互矛盾,所以相互抵消。

23.左旋多巴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麻黄碱、利血平和肾上腺素类药物合用。卡比多巴不应与金刚烷胺、苯扎托品、复方新诺明和苯海索合用。

24.溴隐亭应与抗高血压药、吩噻嗪类或H2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

25.卡马西平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合用时,可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降低其浓度;但烟酰胺、抗抑郁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异烟肼、西咪替丁等药物可增加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使其易发生毒性反应。此外,当抗躁狂锂盐和抗精神病药噻嗪与卡马西平合用时,容易引起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卡马西平也能削弱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当与口服避孕药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出现阴道出血和避孕失败。所以分享的时候要特别注意。

26.丙戊酸钠可抑制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米酮、氯硝西泮的代谢,易使其中毒。所以分享的时候要注意调整剂量。

27.苯巴比妥是肝药酶的诱导剂,故与双香豆素、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睾酮、雌激素、孕酮、口服避孕药、氯丙嗪、氯霉素、多西环素、灰黄霉素、地高辛、洋地黄毒苷、苯妥英钠合用时,可降低代谢加速作用;还能增加体内激活药物的作用,如环磷酰胺。其他肝脏药物酶诱导剂(例如别嘌醇、胺碘酮、氯霉素、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右丙氧芬、地尔硫卓、乙醇(在急性中毒的情况下)、红霉素、丙咪嗪、异烟肼、酮康唑、美托洛尔、甲硝唑、咪康唑、去甲替林、口服避孕药和羟丁氮酮)然而,肝脏药物酶抑制剂(例如巴比妥类药物(苯巴比妥是最重要的)、卡马西平、乙醇(慢性酒精中毒)、氨鲁米特、灰黄霉素、氨基丁脲)正好相反。

28.普萘洛尔不应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否则效果减弱。

29.噻吗洛尔可被滴眼液吸收并产生全身效应,故不宜与其他β受体阻滞剂合用。

30.维拉帕米不宜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否则会出现低血压、心动过缓、传导阻滞甚至心脏骤停。

31.在应用强心苷期间,应避免钙注射液、肾上腺素、麻黄碱及类似药物。因为这些药物会增加毒性。此外,利血平可增加其对心脏的毒性,应提高警惕。由于脂溶性较高,这些药物主要在肝脏代谢,因此当与肝酶诱导剂或抑制剂一起使用时,应调整剂量。

32.去甲肾上腺素等以强碱弱酸盐形式应用的药物,应避免与碱性药物配伍,否则会产生沉淀。

3.乙酰半胱氨酸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削弱了青霉素、四环素和头孢菌素的抗菌活性,故不宜合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34.可待因中枢镇痛药可与中枢抑制药联合使用,产生叠加效应。

35.右美沙芬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引起高热、昏迷甚至死亡。

36.麻黄碱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引起高血压。

37.酮替芬与口服降糖药合用,少数患者可见血小板减少,不宜合用。

38.西咪替丁不应与抗酸剂和胃复安合用。如果一定要合并的话,要间隔1个小时。另外,不要与茶碱、苯二氮卓类试验相兼容,大网站收集托品、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华法林抗凝剂、卡托普利、氨基糖苷类。

39.酶消化类药物不宜与抗酸剂合用,否则会降低其活性。

40.胃动力药(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不宜与抗胆碱能药合用,其作用相互抵消。

41.思密达可以影响其他药物的吸收。如果必须联合用药,应在服用本品前1小时服用其他药物。

42.铁剂不宜与含钙、磷酸盐和鞣酸的药物、抗酸剂、浓茶等一起使用,否则可能形成沉淀,影响吸收;与四环素类药物合用,可影响彼此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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