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方案

湖南出台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方案,第1张

湖南出台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方案,第2张

在线长沙11月21日电(记者刘一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方案。

根据这个方案,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按照专业分为音乐、舞蹈、美术、服装(职高)、服装艺术与表演、播音与主持、编导、表演、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摄影与录像摄影等十一大类。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如取得省统考专业资格的考生,可参加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湖南将于1月26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资格线,并在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示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发证)。省统考成绩直接用于湖南及省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外)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含湖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由学校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

全省各大类统考安排如下:

1 .音乐舞蹈(考试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考试大纲》执行)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
。专业分300分,分数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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