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法规热点问题汇总(2

管理与法规热点问题汇总(2,第1张

管理与法规热点问题汇总(2,第2张

3.3协调建设原则
3.3.1城市湿地公园整体风貌与湿地特色相协调,体现自然野趣;
3.3.2建筑风格应与城市湿地公园的整体风格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
3.3.3公园建设应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湿地环境的生态材料和技术;
3.3.4严格限制湿地公园各类管理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和位置。
第四章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程序
4.1规划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4.2规划边界和范围的界定
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范围应根据地形、水系、林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尽可能以水域为核心, 并将区域内影响湿地生态系统连续性和完整性的各类用地纳入规划范围,特别是
城市湿地公园的边界线应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与周围环境的连通性为原则确定。 应尽量减少城市建筑、道路等人为因素对湿地的不利影响,提倡在湿地周围增加植被缓冲带,为更多生物提供空空间。
为充分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城市湿地公园应有一定的规模,一般不少于20公顷。
4.3基础资料调查与分析
在一般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基础资料调查应重点关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类型、气候条件、水资源总量、动植物资源、城市经济和人口发展等社会条件、土地利用、科研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湿地演替、水质、污染物来源等环境条件。
4.4规划论证
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应组织风景园林、生态、湿地、生物等方面的专家对规划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4.5设计程序
城市湿地公园的设计应在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4.5.1方案设计
4.5.2初步设计
4.5.3施工图设计
第五章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内容
5.1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br湿地公园用地的社会条件和现状,确定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划定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 确定保护对象和措施,测算环境容量和游客容量,规划游览方式、游览路线、科普和游览活动,确定管理、服务和科学工作设施的规模。 提出湿地保护和功能恢复与提升、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湿地管理和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
对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严重扰动甚至破坏的城市建设项目,应当提交湿地环境影响专项分析报告。
5.2规划功能分区和基本保护要求
城市湿地公园一般应包括重点保护区、湿地展示区、观光活动区和管理服务区。
5.2.1重点保护区
对重要湿地或湿地生态系统较为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应设置重点保护区。在重点保护区内,对珍稀物种的繁殖场所和产地应当设立禁入区,对候鸟和繁殖期鸟类活动区域应当设立临时禁入区。此外,考虑到生物的生存空间空和活动范围,应在重点保护区外围划定适当的非人为干扰圈,充分保护生物的生存场所。
重点保护区只允许对湿地进行科学研究、保护和观察。根据需要,可以设置一些小型设施,为各种生物提供栖息地和迁徙通道。该区域内的所有人工设施应以保证原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最小干扰为前提。
5.2.2湿地展区
在重点保护区外围设立湿地展区,重点展示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自然景观,开展湿地科普教育活动。在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形态相对缺乏的地区,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5.2.3旅游活动区
对湿地敏感性相对较低的区域,可划为旅游活动区,开展以湿地为主体的休闲观光活动。游览区内可规划适宜的游览方式和活动,安排适宜的游乐设施,避免游览活动对湿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要加强对游客的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
5.2.4管理服务区
在湿地生态系统敏感度相对较低的区域设立管理服务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湿地整体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第六章城市湿地公园规划成果
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成果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6.1城市湿地公园及其影响区域基础数据的编制;
6.2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说明;
6.3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图纸;
6.4有关影响分析和规划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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