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指南,第1张

国际贸易指南,第2张

国际贸易指南

虽然国际商务中的销售条款听起来与国内合同中常用的条款相似,但它们通常有不同的含义。对这些术语的混淆会导致销售失败或财务损失。因此,在你敲定合同之前,了解你同意的条款是很重要的。

虽然国际商务中使用的销售条件和国内合同中通常使用的销售条件听起来相似,但它们的含义往往是不同的。混淆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销售机会的丧失或销售中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敲定合同之前,了解你的意向条件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到20世纪20年代,商人们发展了一套贸易术语来描述他们在货物销售和运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这些贸易术语由冗长的合同条款的缩写组成。不幸的是,在所有国家对它们没有统一的解释,因此在跨境交易中经常出现误解。

为了改善国际贸易的这一方面,巴黎的国际商会(ICC)制定了INCOTERMS(国际商业术语),这是一套统一的规则或对国际商业术语的解释,定义了国际交易中买方和卖方的成本、风险和义务。这些规则于1936年首次发布,并根据运输方式和文件递送方式的变化定期进行修订。当前版本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20世纪20年代,商人发展了一套贸易术语来解释他们在货物销售和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些贸易术语是由代表冗长合同条款的缩写词组成的。不幸的是,这些术语在不同国家没有一致的解释,因此在跨境贸易中经常发生误解。

为了改进这一领域的国际贸易,巴黎的国际商会(ICC)制定了一套在国际文书中解释和确定买卖双方费用、风险和责任的统一规则——Incoterms。《通则》于1936年首次出版,并定期修订以反映运输和文件递送方式的变化。当前版本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隐含在货物销售合同中。如果你想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你必须明确地将它们包含在你的合同中。此外,您的合同应明确提及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定义的解释规则,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并且您应通过附加的合同条款确保这些条款的正确应用。此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是“法律”。如果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员将调查:1)销售合同,2)谁拥有货物,3)支付了什么款项,如果有的话。参见世界贸易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隐含在货物销售合同中。如果你想采用国际贸易术语,你必须把它写进合同。此外,合同应明确引用Incoterms的最新版本,如Incoterms 2000中定义的解释规则。此外,应通过附加的合同条款来确保这些条款的正确应用。此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是“法律”。发生纠纷时,法院和仲裁机构会审查:(1)买卖合同;(2)谁拥有货物;(3)支付了哪些款项(如果有)。参见世界贸易出版社出版的《国际贸易》一书。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图解指南

本指南旨在以图表的形式展示每个国际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和成本。每一页的材料都给出了卖方和买方责任的摘要。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图解指南

本指南的目的是举例说明每种贸易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和费用。每一页的材料都总结了买卖双方的责任。

【说明】原书内容有插图,但由于文档制作和论坛结构的问题,插图的省略略影响对内容的深入理解,但不会造成很大阻碍【魂之剑注】。

国际贸易术语组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分为四类:

1.“E”术语(EXW)——卖方/出口商在自己的场所向买方/进口商提供货物的唯一术语。

2.“F”条款(FCA、FAS和FOB)——卖方/出口商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条款。

3.“C”术语(CFR、CIF、CPT和CIP)——卖方/出口商/制造商负责签订合同并支付货物运输费用,但不负责货物装运后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或损坏风险。c术语证明“装运”(相对于“到达”)合同。

4.“D”术语(DAF、DES、DEQ、DDU和DDP)——卖方/出口商/制造商负责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所有相关费用和风险的术语。条款证明“到货”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结构

国际贸易术语分为四种类型:

1.E组术语(EXW)——卖方/出口商在其所在地向买方/进口商交付货物的术语。

2.F组中的条款(FCA、FAS和FOB)——卖方/出口商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条款。

3.C组术语(CFR、CIF、CPT和CIP)——卖方/出口商/制造商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和支付运费,但不负责额外费用、货物装船后的损失和损坏风险。C组术语用于表示“装运”(而不是“到达”)合同。

4.D组术语(DAF、DES、DEQ、DDU和DDP)-卖方/出口商/制造商负责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C组术语用于表示“到货”合同。

运输方式

并非所有的国际贸易术语都适用于所有的运输方式。有些术语是为海船设计的,而有些则适用于所有的运输方式。下表列出了适用于每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运输方式

不是所有的国际贸易都适合所有的运输方式。有些术语是为远洋运输设计的,而有些则是为所有运输方式设计的。下表列出了适用于每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略]。

有用的定义

预运输——货物从卖方所在地到主要装运港的初始运输。通常通过卡车、铁路或内陆水路运输。

未来运输-从卖方所在地到主要装运港的初始运输。通常通过卡车、铁路或内河运输。

主要运输——货物的主要运输,通常行程最长,通常是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通常通过海运或飞机,但也可以通过卡车或铁路。

运输-主要的货物运输,通常是最长的航程,通常是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一般用海运船或飞机运输,也可以用卡车或铁路运输。

运输——从目的国的到达港到买方所在地的运输。通常通过卡车、铁路或内陆水路运输。

转运-从目的地国家的到达港到卖方所在地的运输。通常通过卡车、铁路或内河运输。

国际贸易术语注释

关于国际术语解释通则的说明

1.基础合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旨在用于货物销售的书面合同中。因此,Incoterms指的是销售合同,而不是货物运输合同。买卖双方应明确他们的合同受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管辖。

1.管辖合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为书面货物销售合同而设计的。因此,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提及销售合同而不是货物运输合同。买卖双方应该明确他们的合同受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管辖。

2.EXW和FCA如果你购买工厂交货或免费承运人,你需要安排运输合同。此外,由于托运人不会收到提单,使用要求提单的信用证将是不可能的。

2.EXW和FCA——如果您通过EXW或FCA购买商品,您需要就运输合同达成一致。而且因为托运人不接受提单,所以无法使用需要提单的信用证。

3.EDI:电子数据交换——卖方以电子方式准备和传输文件越来越普遍。只要买卖双方同意在销售合同中使用EDI,Incoterms就提供EDI。

3.电子数据交换——卖方用电子方式填写和传递文件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了电子数据交换,只要买卖双方同意在销售合同中采用。

4.可保利益——注意,在许多情况下,买方或卖方都没有义务提供保险。在许多情况下,双方都没有义务提供保险。然而,卖方和买方都应该意识到他们可能对货物有保险利益,谨慎要求购买保险。

4.可保利益——注意,在大多数情况下,买方或卖方都没有义务投保。在许多情况下,双方都没有投保的义务。但是,买卖双方应当明白,他们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他们应当基于谨慎原则购买保险。

5.港口或贸易习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试图将所有国家和所有行业的贸易术语标准化。然而,不同的港口和不同的行业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如果在销售合同中规定具体的风俗习惯是最好的。

5.港口或行业的习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试图在所有国家和行业中使贸易术语标准化。但是,不同的港口,不同的行业,都有自己的习惯和做法。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这些具体的习惯和做法。

6.精确的交货点——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可能无法在合同中指定精确的交货点。但是,如果买方不及时交货,它可以让卖方选择在合同条款范围内的一系列地点交货。例如,最初的销售条款可能注明CFR鹿特丹港。鹿特丹港很大,买方可能会发现港口内的某一点是最好的,应该在销售合同和贸易条款中注明。此外,由于一旦货物到达,买方就要对货物负责,一旦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货,他或她可能要负责卸货、储存和其他费用。

6.准确的交货地点——在某些情况下,不可能要求买方在合同中指定准确的交货地点。但是,如果买方未能及时指定确切的交货地点,卖方有权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内的多个地点交货。例如,最初的销售条款可能规定CFR鹿特丹港。鹿特丹是一个大港口,买方可能会发现港口的某个地方是,所以应该在销售合同和贸易条款中写明。而且一旦货到,买方要对货物负责。一旦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他或她可能负责卸货、储存和其他费用。

7.出口和进口清关——通常希望出口海关手续由卖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由买方办理。然而,一些贸易术语要求买方办理出口手续,而另一些则要求卖方办理进口手续。在每种情况下,买方和卖方都必须承担进出口限制和禁令带来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外国出口商可能无法在进口国获得进口许可证。在接受最终条款之前,应该对此进行研究。

7.出口和进口清关——出口海关手续由卖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理想由买方办理。但有些贸易术语要求买方办理出口手续,有些则要求卖方办理进口手续。在每种情况下,买方和卖方将不得不承担进出口限制和禁令带来的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外国出口商可能无法从进口国获得进口许可证。在接受最终条件之前,应该对此进行研究。

8.增加措辞——买卖双方同意在国际贸易术语中增加措辞是可能的,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可取的。例如,如果卖方同意DDP条款,同意支付海关手续和进口关税,但不支付增值税,则可以使用术语“DDP增值税未付”。

8.附加措辞——买卖双方有可能同意在国际贸易术语中增加一些措辞,这在很多情况下是理想的。例如,如果卖方同意采用DDP条件,并同意支付关税和进口关税,但不支付增值税,则可以使用“DDP增值税未付”条件。

9.包装——卖方有责任提供包装,除非装运的货物通常是散装的(通常是油或谷物等商品)。在大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最好在销售合同中就所需包装的类型和范围达成一致。然而,事先知道运输的类型或持续时间可能是不可能的。因此,卖方有责任提供安全和适当的包装,但仅限于买方事先将运输情况告知卖方的情况。

如果卖方负责用海运或空运集装箱包装货物,他也有责任正确包装集装箱以承受运输。

10.检验——以下是与检验相关的几个问题:a)卖方负责检验费用,以确保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销售合同;b)出口当局要求的装运前检验是负责出口手续的一方的责任;c)进口当局要求的进口检验是负责进口手续的一方的责任;d)第三方独立检验质量和数量(如果需要)通常是买方的责任。买方可以要求此类检验和检查文件作为付款条件。

10.检验—以下是一些与检验有关的问题:(a)卖方负责确定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交付的货物的检验费用;(b)出口国*规定的装运前检验应由办理出口手续的一方负责;(c)进口国*规定的进口检验是办理进口手续的一方的责任;(d)独立确定质量和数量的第三方检验(如有必要)通常是买方的责任。买方可以要求此类检验和检验证书作为付款条件。

11.风险和费用的转移——一般规则是,一旦卖方将货物交付到贸易条款中指定的地点,风险和费用就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11.风险和费用的转移——根据贸易条款,一般来说,当卖方将货物交付至指定地点时,风险和费用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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